我是隆安富阳花园的业主,就是想问一下,物业在我们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场地全部改为收费营业性停车场,并对外营业,并请皮包停车公司参与小区事务。请问1.无业主一人签字同意,手续是否合法。我们入住多年,要改变土地用途至少2/3业主同意,无一人事先知道此事。2.物业仅昨天张贴半天布告,要求业主参加8月2日的价格会,到期不到,视为同意。为物业单方面通知,业主不认可。选在工作日,而非周末,是否怕大家参加。时间和召开方式业主有疑义。为什么事先不挣求意见。3.政府收费还开听证会呢,我们的会议是否有物业办,社区,物价局等工作人员参加,保证业主合法权益。4.本来公共区域管理就是应该由物业完成,为什么要皮包停车公司参与小区事务,逃避责任。请求政府为民做主,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我们将聘请律师,投诉到底。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7-07-21 12:55:55
网友您好:
经调查,隆安富阳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委托管理停车场的停车管理公司前期来我办咨询过停车场备案程序,按照规定,停车场收费必须向业主进行公示,该停车场管理单位目前正处于公示期,尚未向我办递交材料填表备案,建议业主如有疑问向物业公司集中反映,递交书面材料,如该停车场管理单位后期向我办递交材料,我办在办理前期会充分考虑公示情况及业主利益,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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