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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涧西区江西南路77号,洛阳市疾控中心家属院的一名住户,小区为单位房改房,房产证早已办理下来,但是土地证一直没有办理下来
(可能因为土地性质未变更),但和我们有一墙之隔的恒顺幸福堡用地也为我单位原洛阳市地方病研究所部分用地,恒顺幸福堡为商品房,他们就能办理土地使用证,作为同一块儿用地,为何我们小区就无法办理土地使用证?如果说是他们土地性质发生变更,作为同一块儿用地,难道这块地是部分发生了变更,而不是全部变更?现我小区所有住户都想办理土地证,请问需提供什么材料?该如何办理?
办理 用地 变更 小区 使用证 土地 住户 洛阳市 地方病 性质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7-07-20 15:24:50
网友您好,根据不动产登记政策,对于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土地分割证,需要原售房单位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分割,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还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分割后才能办理。具体情况您可到咨询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联系电话6511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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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_351u41Tb... 2018-05-06 13:40:47
我这边也是这种情况,你这边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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