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轨道集团 2017-08-02 16:08:03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洛阳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关心和支持。
该路段为我市轨道交通试验段土建02标施工场地,目前正在进行送客匝上部结构施工。针对该问题,我公司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一、7月18日上午,我公司立即拆除该宣传标语,同时对试验段土建02标围挡宣传标语再次进行排查,深入查找该事件发生的原因。原因如下:
1.施工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建公司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公益广告,制作后审核不严,直接上墙;
2.监理单位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洛阳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未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
3.该处宣传标语安装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在日常巡视中均未发现问题,说明平时工作不够细致;
4.在出现夹马营站标语错误后,全面排查工作落实不够彻底,重视程度不够,麻痹大意,重犯类似错误。
二、立即启动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理如下:
1.对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建公司处以10万元罚金;
2.约谈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建公司主要领导到轨道公司做深刻检查;
3.对监理单位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以2万元罚金,
4.对该段业主代表(市轨道公司)梁耀辉扣发一个月工资,责令其在轨道公司干部职工大会做深刻检查;
5.对轨道公司工程管理部项目负责人张联峰全公司通报批评,并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6.轨道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康永胜在公司党政联席会议上作深刻检讨,并在公司干部职工大会上点名批评;
7.轨道公司董事长马朝信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建议处理如下:
1.建议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建公司对项目负责人薛宇开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建议监理单位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总监王红星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制定相关预防措施如下:
1.围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体现洛阳历史文化特色和宣传地铁建设等主体,市轨道公司收集整理和编制公益广告内容,建立公益广告宣传库,供各参建单位选用;
2.由施工单位负责制作公益广告设计图样,由监理单位审核后,报轨道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
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加强对围挡公益广告的日常巡查,确保画面无破损,内容无错误。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