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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投诉洛阳鼎城悠山君房地产开发商

    鼎城.悠山郡问题总结

    一.洛阳住总鼎城悠山郡强行向业主交房

    洛阳住总在房屋未取得综合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于2017年6月16日在《洛阳晚报》刊登交房通知,通知业主于2017年6月24日起至鼎城办理交房手续,15天内未收房的业主默认已收取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房屋应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条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洛阳住总在明知房屋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进入小区的经八路及其他小路不通,单方面向业主交房,严重损坏了广大业主的权益。

    二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洛阳住总开发商在业主收房前向业主收取面积差额款,但并未向业主出示有房管局认可的具有测量资质的测绘公司所测量的房屋测量面积图。由于测绘公司所出示的房屋测量面积做为以后房产证上面的登记面积,而洛阳住总却拿不出有效的房屋测量面积,业主有权利拒绝交纳该款项。在洛阳住总拿出有房管局认可的具有测量资质的测绘公司所测量的房屋测量面积图后,再根据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实施。

    三 洛阳鼎城悠山郡存在的其他问题

    1.小区电梯前室及公共走廊除一层外均为大白墙,易污染难清理,影响小区档次,且公共走廊部位顶部弱电为明线,消防水管裸露,及其丑陋,要求公共走廊及电梯前室贴墙砖改善大白墙,吊顶遮挡明线及消防水管。

    2.采光井外墙部位为大白墙,要求按照外墙做法施工。

    3.G1 G2 G3高层所有的04户型及01户型均有护栏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楼道过于狭窄,站在楼道很没有安全感,护栏虽然达高度达到标准,但是护栏制做不附合相关建筑规范,竖向立撑间距大于11Cm,玻璃封装只有上下两个边,左右无封装固定;护栏整体安装与建筑结构强度是否达标。以上问题存在巨大安隐患,要求必须为01户04户门口护栏逐层加装防护网,或安装护栏至整面墙!

    4.交房流程存在严重问题,洛阳住总违反正常先验房再收房的流程,单方面改为先收房再验房,必须先交契税、维修基金、物业费以及其他费用才给钥匙,且强行收取代办费,强行收取业主代办契税与维修基金、为业主代办《房屋所有权证》,不允许业主自行办理,否则不给钥匙!据悉,该小区《房屋所有权证》到2018年7月份才能办理,现在强行收取资金,涉嫌非法融资!

    5.物业资质不明确,于2017年5月9日开发商临时成立,网上查询不到,据说最多是三级资质,综合考虑小区环境与基础设施及物业资质,现收取1.3元的物业费实属过高!

    6.交房通知书上预交一年物业费,这个收法极其不合理 ,根据洛阳市发改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洛发改收费[2009]40号文件第十五条( 十五、物业服务企业未经业主、使用人同意,一次性预收物业服务费不得超过六个月也不得擅自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长期占用(一年以上)性质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关于这个,请开发商给出合理解释。

    7.介于高层区700多户居民,电动车棚仅有一个远远不够业主需求,要求扩建电动车棚,或将电动车棚移至地下停车库,本就占用小区绿化面积,极其不合理。

    8.关于车位只售不租,根据今年3月《河南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规定不能只售不租,其中的车库车位只售不租,逾期不整改,处5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请开发商遵守相关规定.而且购买车库合同期限为30年 ,且不签销售合同,每个月还要交管理费,车位长宽标准不符合相关规定,试问买这样的车位能让我们业主安心吗?

    9.关于洋房没有电动停车位的问题,洋房六栋楼,不可能家家户户没有电动车 ,地下车库不让进,请问我们的电动车要放在哪里?

    10.关于小区排水沟篦子;雨水沟处于小区人流及非机动车密集通过区域,目前使用的篦子强度不够,还未交房已出现大量损坏,存在安全隐患,为广大业主安全及美观考虑,要求更换为高强度不锈钢雨水篦子。

    11.所属小区经业主细心观察,尚未安装监控设备,对于小区业主的财产安全,造成很大隐患,要求交房时必须安装。

    12.小区入户门门禁卡设计太不人性化, 距离离入户门过远,希望可以稍作整改。

    13.目前小区小乔木及草皮稀疏,存在多数黄土裸露地面,小区绿化不到位且视觉效果极差,与当初购房时置业顾问描述绿化景观效果相差太远,要求改进完善小区绿化景观。

    14.小区门卫房为临时设施且大门与门卫房观感极差,影响小区档次,要求更换小区大门,建造门卫房。

    15.小区内采光井外墙大角歪扭,楼梯部位墙面开裂通缝,结构梁部分存在歪斜,影响结构安全,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要求对结构不合格部位加固。

    16.01及04户型门口走廊部位窗户未按合同要求采用断桥铝,玻璃未按照高层住宅安全及节能要求采用中空安全玻璃,要求全部更换。

    17.细心业主发现1号楼一单元有一排百叶窗全部装反,开发商可随业主前去查看,而且所有的百叶窗,全部未采取打胶固定措施,时间久了会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要求开发商为所有百叶窗采取打胶的安全措施。

    18.水电暖直供,杜绝中间猫腻,关于二次加压费用,可协商.

    19.小区内缺乏公共休闲等配套设施,无儿童玩耍和业主休闲休息设置,唯一石头凳子,及其影响小区形象,不如绝大多数安置区,要求增加儿童游乐设置及业主休息所需凉亭及木竹凳,撤除石头凳子。

    网友477831 2017-06-28 评论31 浏览9542 编号 20170628143647247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07-03 10:01:16

网友您好:1.面积测绘问题:经查,房兴中介测绘队受洛阳住总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所测其开发建设的鼎城悠山郡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T 17986.1-2000和建住房[2002]74号文,经过实地测量,并出具实测面积,因该公司正在进行规划核实,故还未出具实测报告。
商品房销售面积是预售面积,未经房屋测绘机构进行实测,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交工后,应由开发商提出申请,委托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对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实测,并出具测量结果及报告,此结果为最终产权登记面积。

2.强行代办维修基金问题:按《洛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业主应在办理入住手续前,将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维修资金交存时业主应携带购房合同原件,购房人身份证原件,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单原件;若面积有误差,还需提交补充协议原件到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维修资金窗口自行办理交存手续。我中心未委托开发建设单位代收该小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若诉求人有疑问,请拨打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63362906。

3.物业管理问题:经了解,因洛阳家润物业服务企业不能按要求及时进场服务,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其解除了合同关系,与洛阳卓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每月1.3元/平方米。
关于车位只售不租的问题:目前,新修订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正在审议,具体实施方案还未明确。物权法中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形式约定。经了解,该小区车位属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如业主有其它诉求,可直接与老城区物业办联系,电话:63557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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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毫无权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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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敢不敢给百姓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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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什么被欺负的总是业主,政府和开发商是一伙的吗?希望政府能够为我们广大业主做主,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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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建委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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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希望有关领导重视,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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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人总是办一些了你中国人的事 有意思么 开发商你们爹妈是不是吃毒大米睡黑心棉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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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心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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