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安县正村镇金溪村村民,2016年4月22日小麦被人故意喷洒“百草枯”毁灭,小麦颗粒无收,找村委干部,镇政府领导回答这是治安案件应有公安机关处理,打110报警,派出所立案侦查没有结果,理由是没有证人看到。
2016年7月11日玉米长到一米多高又被喷洒“百草枯”毁灭,同样打110报警,派出所调查没有证人见到犯罪嫌疑人。
2017年5月19日小麦又一次被喷洒“百草枯”毁灭派出所给出的结论和前两次相同。为了此事家人气的生病住院。
农民靠种粮食为生,一家五口人指望粮食生活,连续两年粧稼被毁一家人生活怎么维持?
找镇政府领导反映此事,领导回答这事属于治安案件,应有公安机关查办。咱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也不懂这样的事件属于治安案件呢?还是属于投毒案件?还是够成邢事案件呢?
案件侦破不了,地里的粧稼就这样被丧进天良的坏人一直毁下去吗?老百姓辛辛苦苦用血汗种的粮食就这样白白被毁掉吗?有困难找“政府” 有困难找“警察”。
谁能为我伸张正义,还我公道?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7-06-15 18:32:40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公安局调查反馈如下:民警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勘验,为了尽快破案,正村派出所多次召开案件研判会,分析案情,走访调查群众,侧面了解与当事人蒋某某有矛盾纠纷的人员,并在周边大范围张贴通告,广泛征集破案线索。但由于案发现场较为偏僻,暂未发现有价值线索,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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