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龙门管委会和办事处以落实中央巡视组意见、治理乱发津补贴为由,强迫职工退回已经领取的加班费。一年来,不论是休息日、晚上还是节假日都对职工排班,要求无偿加班,请问合理吗?我们的加班都是牺牲节假日,舍弃亲情和人伦欢乐,一点一滴干出来的,单位有严格的出勤记录,经过了层层审核,合理合法的劳动为什么强迫我们退回?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人民群众都拥护,但不能矫枉过正,以反腐为名削减职工正常福利,强迫职工无偿加班。以违反劳动法的方式去搞所谓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是荒唐可笑,不能服众的,更可能被认为是心虚的表现。职工就像辛勤劳作的蚂蚁,反腐不能连蚂蚁都拍死吧。真理再前进一步就是谬误,过犹不及,请领导深思圣人的这些至理名言。要么取消加班,要么堂堂正正依法给职工发放加班费,不要惹得怨声载道,失去民心。
回复部门:龙门园区管委会 2017-06-02 17: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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