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上班8:10分,我在市政府东门外停车,停在了一个原来是车位,但是用黑胶贴住了,首先确实是我违规停车了。
现在咨询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人民交警距离我5米是否有提醒我违停的义务?我市正处在文明城市验收复审的关键时期,违停罚款的目的不就是为了纠正错误么?为什么距离我5米远的交警当时一直盯着我看而不提醒我这地方不能停车?(我很确定他看见我了,可以调监控看),如果罚款的目的是就是为了罚款的话,那他不提醒我我没有办法,但是交警是否有提醒我的义务?能否提升一下交警同志的服务意识,这样才能真正提升执法水平,解决矛盾。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7-05-27 17:40:09
尊敬的网友:
您好!若您对此次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到开元大道通济街交叉口洛阳市交警支队,至法制科申请复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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