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南路浅井头3号街坊六冶社区内,2007年新建住宅楼4号、5号、6号、7号、20号共5栋楼,居住人员多为单位下岗职工或是失业人员。该住宅楼至今入住已有10年,却一直未给办理产权证明,期间居民多次联名与单位协商,要求解决此事,却迟迟未能得到答复,百姓的合法权益始终没有得到保障,合理要求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被置若罔闻。希望有关领导能给予重视,尽早解决这一本不是问题却十年未能得到解决的问题。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05-27 12:21:32
网友你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是依申请登记原则,因此,需售房单位主动向我中心申请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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