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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买了南华裕景城的房子,能提公积金吗

    买了南华裕景城的房子,能否提公积金来付房款,装修,物业费

    网友87002 2017-05-25 评论0 浏览1764 编号 20170525162731146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05-26 09:00:20

尊敬的网友:您好!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1、加盖县级以上拆迁部门印章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2、补缴房款差价付款票据;3、职工本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5、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关系证明。提取金额不得超出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如果职工全款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过户后的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买卖合同、身份证、单位加章的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中心柜台办理。
       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关系证明。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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