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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对于农村一户两宅的要收回一处宅基地,请问依于那些规定,收回的宅基地有何补偿,毕竟证件齐全,而且当时都是依法办理的,现在总不能说收回就收回吧,希望贵局予以解答
收回 两宅 宅基地 农村 贵局 规划局 证件 解答 请问 补偿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7-05-25 09:45:09
网友你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相关法律规定的宅基地收回分多种情况,由于你反映问题较为模糊,无法确定具体情况,建议向当地人民政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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