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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新安县江天公司多收取的水费、电费是否合规

    新安县江天开发商物业收取江天金水湾业主的电费为:0.68元/度、水费为2.5元/每吨,不知合理不?若合理有何依据?若不合理谁来制止违规行为?谢谢

    游客 2017-05-22 评论0 浏览2157 编号 20170522092407626 [新安县]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7-05-22 09:32:28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物价办公室调查反馈如下:江天金水湾小区位于我县310国道黛眉大酒店对面,目前无正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现由江天房地产开发公司安排3名工作人员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小区物业负责人称,小区用电安装了800KV的变压器,每月电损、线损数额较大,用水存在水费损耗,所以按电费0.68元/度,水费2.5元/吨收取。从江天金水湾报送的电费资料上看,2016年8月至2017年3月,江天公司超支电费28024元,2017年4月至5月代缴电费48179元,目前这两个月电费还未向业主收取。物价办已责令该小区物业负责人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水、电费,每月产生的损耗据实核算,并进行公示,协调执行。如有其他异议,请拨打电话0379--67289637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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