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是洛阳市新安县磁涧镇申洼村西赵洼六组村民郭克迅。
我郑重举报:磁涧镇副书记赵某等一批势力,严重践踏国法,嚣张的突破国家法律红线,非法侵占我们耕种几十年的耕地,推平耕地上即将成熟的粮苗,用于非法建设别墅,牟取私利;磁涧镇副书记赵某亲自纠结人员,打伤农民致其住院,武力威胁耕地承包人,威逼利诱,无法无天!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他们,公然知法犯法,践踏法律,践踏百姓的权益,践踏人民的尊严和利益,法理何在!天理何在!我们请求政府为百姓做主!
1、未经审批,私自变更耕地用途,未经承包人同意,强行占用耕地!
申洼村近几十户农民承包的近20多亩耕地位于申洼村西赵洼六组,属于申洼村集体用地,规划性质为农用耕地。
近期我们接到不明身份人员的通知,要求占用我们的耕地,说是用于建设楼房,我们要求出具相关批准文件未果。期间,我们多次受到骚扰,这些耕地是我们耕种了几十年的土地,家里生计的来源,我们的土地承包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当然不能随意出卖或转让给没有任何合法批文的不明人员。
2017年5月18日,磁涧镇副书记赵某亲自纠结社会涉黑人员骚扰我们,美其名曰做沟通工作,严重威胁我们的人身安全,部分村民不堪其扰被迫放弃自己的耕地,而一些知法明理的村民则坚持原则,没有向恶势力低头。而这帮恶徒公然开始施工了。
2、副书记亲自纠结社会人员,殴打阻拦村民,强行推平耕地!
丧心病狂的这伙人,迫不及待的开始毁田施工了,推土机隆隆的剥开长有青苗的耕地,露出惊心怵目的黄色沟壑,像是利刃剖开了我们的胸膛,我们的心在泣血!我们走上田间地头,开始试图阻止这帮匪徒!我们要求出具相关批文和法律依据,他们嚣张的推搡我们,开始动手,扬言要弄死我们,带头的大声呵斥:“你知道我是谁不,我是磁涧镇副书记!”
最终,我们部分人被殴打住院,我们的努力在枉法的公职人员面前苍白无力,可笑之极!
3、践踏国家法律!践踏百姓权益!践踏公职人员形象!
这些公职人员,公然践踏国家相关法律,知法犯法,严重破坏法治社会建设!严重侵犯百姓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居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区、自留山,也展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严重犯罪,黑恶势力犯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制售伪劣食品药品所涉及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灾后重建、企业改制、医疗、教育、就业等领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发生在经济社会建设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严重商业贿赂犯罪等,要依法从严惩处。
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中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或案发后隐瞒犯罪事实、毁灭证据、订立攻守同盟、负案潜逃等拒不认罪悔罪的,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法治社会,竟然有如此狂妄枉法之人,如此知法犯法之国家人员,我们强烈要求严厉查处,恳请政府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现象,维护我们百姓的权益!
新安县磁涧镇申洼村西赵洼六组村民郭克迅
2017年5月21日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7-05-22 09:07:41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磁涧镇调查反馈如下:关于反映非法侵占村民耕种几十年的耕地,推平耕地上即将成熟的粮苗,用于非法建设“别墅”,谋取私利的问题。经调查,当事人反映的“别墅”实际为正在建设中的2017年磁涧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申洼村集中安置项目,是经县政府批准的扶贫民生工程,项目批复文件为:《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安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新政文〔2017〕15号),该项目已经财政评审和招投标。因此,当事人反映占用村民耕地非法建设“别墅”,谋取私利问题不属实。为了解决部分村民居住条件差、出行不便等问题,申洼村委会经研究并征求群众意见,选定在申洼村五组、六组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社区;2015年10月,申洼村申报了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申洼村村委对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占用的五组、六组土地进行了平整;2017年4月经财政评审和招投标,2017年申洼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开始实施;2015年10月申洼村村委会已对土地进行了平整,2017年4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开始实施时,土地状况为已平整好的土地。因此,当事人反映非法侵占村民耕地,推平即将成熟的粮苗问题不属实。关于反映磁涧镇副书记赵某纠结人员,打伤农民致其住院,武力威胁耕地承包人的问题。经调查,2017年5月18日上午,当事人郭克迅女婿(系洛龙区关林户籍)及其侄子等人到申洼村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施工现场阻挡施工,对施工人员进行辱骂,并用酒瓶等物对项目部办公室进行打砸,殴打施工负责人员,严重影响了施工工地的正常秩序。项目施工负责人拨打110报警,磁涧镇派出所迅速到场对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将相关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随后,磁涧镇专职扶贫副书记赵某与申洼村村干部立即赶到现场,协调解决该矛盾纠纷。因此,当事人反映纠结人员,打伤农民致其住院,武力威胁耕地承包人问题不属实。实际情况为当事人郭克迅女婿及其侄子等人非法阻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正常施工,殴打威胁施工人员,目前公安部门已立案调查,待调查结束后将处理结果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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