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龙区安乐镇郑村的村民,三年前我们位于农科所路的葡萄地隔壁建了个锯末厂,把废旧木料打碎卖给电厂,但是他们设备简陋,飞沫漫天飞,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并严重影响葡萄授粉,造成我们葡萄连年大量减产,从每年每亩收入12000元(2014年),降到2015年的6000元,去年2016年只有不到4000元,多次沟通无果。对方中年女老板仗着自己有两个青年壮儿子无法无天,不仅不改正还多次撞断支撑葡萄树的水泥柱。今年果树明显受害,大片枝条叶子出现大量空洞。去年环保局来处理问题,只是轻描淡写让肇事者改正,没有采取有效和必要的措施,结果肇事者不以为然,到现在还继续污染。不仅没有停工改进,还私装了变压器,增加了生产设施扩大生产,继续并且加重污染环境,据调查,这个锯末厂日收入两千以上,打碎一车锯末纯收入一千余元,每天至少生产两车。他们完全有能力增加周围护栏,自建围墙降低污染,赔偿我们的损失。我请求环保局来有效执法。如果执法不力继续无作为,我们将到上级单位,部门,政府上访,并要求新闻媒体介入处理。
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17-05-23 08:55:59
我局接到百姓呼声群众投诉洛龙区安乐镇郑村农科所路的锯末问题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令洛龙环保分局进行查处,具体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是安乐镇郑村村南一木屑加工作坊,负责人李守峰,无任何证照,主要将废旧木材破碎成小木块,设备为一台破碎机,破碎木块过程中木屑飘洒。针对此情况,洛龙分局已协同安乐镇政府工作人员告知该作坊负责人立即停止生产,同时镇政府工作人员已暂扣其生产设备。
处理结果向投诉人进行了反馈,投诉人标示基本满意。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