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偃师市教育领域出现了一种令家长和学生普遍感到不安的现象:一,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各种形式补课的禁令下,市直,实验学校虽不再公开组织集体补课,却在私下为本校初三老师大开绿灯,先是免费,试探上级反应,在发现上级主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的情况下,开始少量收费,逐年增加,逐渐成风,从初三蔓延至各级,从暑期蔓延至秋季,春季,平时每个周六周日补两天,成了家长圈奇闻笑谈。办班老师想方设法“肥水不流外人田”,对于不听话的本班学生,采取调位子,坐冷板凳等方式达到目的;二,有公立学校做榜样,偃旗息师各私立学校也都纷纷仿效,截留生源,额外收费,内部补课,造成寄宿学生周末也不能回家;3,借口“课改”,上课头20分钟让学生自己看书,然后20分钟分组讨论,最后5分钟提问,课堂上几乎不讲解,全推到自己的补习班去讲;四,近日,网上更爆出教育局教研室某副主任在一个培训学校参股,于4月22日强制城关2中学生整班到该培训学校试听,报名。
面对这些有违职业道德,背离教育初衷的行为,家长们怨声沸腾,议论纷纷却又无可奈何。这些教师,戴着“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光环,领着来自人民税收的薪水,却被利益所驱使,忘记初心,实在令人心痛。
在此强烈呼吁洛阳市教育局深入调查,依法打击这种损害教师形象,侵蚀公信力的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还偃师教育一片净土。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7-05-27 15: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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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教育局纪工委牵头纪检监察室、师训科、职成科与2017年5月22日、5月23日,分别对市直中学、实验中学九年级770名学生进行了调查。在调查中,没有学生反映本人所在学校及本班班主任、任课教师有有偿补课、办班等现象。
近年来,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洛阳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偃师市教育局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认真落实《洛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十不准”》、《洛阳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十条禁令”》, 严禁中小学和教师触碰师德红线,严格杜绝中小学和教师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等现象,增强广大教师依法执教、依法从教的意识和能力。
教育局纪工委结合“五查五促”专项行动方案精神,2017年5月23日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继续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对公办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办班等违纪人员将依纪进行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监管不力的单位领导进行问责。
针对个别民办学校利用节假日对学生进行收费补课问题,偃师市教育局下一步将规范民办学校管理,要求各民办中小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止一切收费补课行为。
洛阳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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