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购买标致408 1.6T发票价格13万,按照计算公式发票价格/1.17*7.5%为8333,但是现场收购置税为9675,请问9675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是否正确?谢谢!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7-05-09 11:59:32
网友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8号)第九条规定“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按照以下情形确定:(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三)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您购买的车辆,可能发票计税价格低于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故按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征车辆购置税。由于您提供的车辆信息有限,具体情况请咨询12366-1国税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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