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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您好,我在广东省珠海市注册的机动车,明年工作要迁回洛阳,想将车辆转入洛阳(所有人不变更),咨询一下外地车辆转入洛阳的相关问题:
1、本市对于外地转入车辆的型号、使用年限,排放标准是否有要求。
目前我车型为广汽传祺GS4,出厂日期2017年3月30日,首次登记日期为2017年4月23日,首次登记地为珠海市,排放标准为国五标准。
2、如果可以办理,是否必须到市区车管所(本人洛阳市新安县)。
3、如果办理迁回都需要哪些手续。
转入 洛阳 外地 珠海市 办理 车辆 迁回 洛阳市 标准 机动车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17-05-04 10:01:18
尊敬的网友: 您好!凡达到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均可转入洛阳。请到车辆户籍所在地车管所办理转出,然后持车辆档案到洛阳市车管所一分所办理转入即可。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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