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04-20 16:40:08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洛房公积金[2016]4号):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核定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取其中最低值。
(一)按借款人还贷能力计算:月还款额度=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之和×50%;
(二)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账户余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目前洛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需要到公积金中心柜台具体测算。
二手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建成年份在5年以内的,贷款最高限额为房屋总价款(合同成交价格〈计税申报价格〉与计税核定价格两者取最低值,下同)的80%:;6--10年的,贷款最高限额为房屋总价款的70%;11年以上的,贷款最高限额为房屋总价款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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