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具未贷款证明?在哪里开呢?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04-20 11:48:58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管理办法》:“现户籍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购买洛阳市行政区域内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可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借款人申请异地贷款需公积金缴存地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近六个月以上的缴存明细,户口所在地及公积金缴存地的房管局出具以家庭为单位的房屋信息证明,到公积金中心做贷前咨询。
如对我们的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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