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图的事情已经反映多次,至今未得到任何解决及处理办法,这种打马虎眼的回复是在掩盖什么?目前该区域的看门人说这一片是私人的不对外,问其对哪里?无果!追问是否属于火锅店,回答自己只是个打工的,问其是否有证明,答复还是自己只是个打工的,领导让怎么说就怎么说!我就想问了,这里面的领导和相关部门什么关系?老百姓什么时候能这么牛想圈哪里就圈哪里为自己所用!车停侧面硕大一个禁停标志,停里面不让进,停外面开罚单!
回复部门:停车办 2017-04-18 17:24:52
网友您好:
您所提出的问题据该停车场向我办提供的材料中显示,天府火锅店门前停车场所使用的土地产权属洛阳市丝钉厂所有,有土地使用证,天府火锅店通过合同租赁方式取得了房屋及门前广场的使用权,由天府火锅店负责进行管理,如有疑问,可致电我办63900089进行详细咨询,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