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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转让金是怎么收取的

    想买二手房,卖家说是经济适用房,请问经济适用房的土地转让金是怎么收取的?

    游客 2017-04-10 评论0 浏览2710 编号 20170410102955334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7-04-10 14:15:47

网友你好,  经济适用房首次上市交易的,需持《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交纳土地出让金,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
土地出让金依据住房坐落位置不同分为六个级别:一级:480元,二级:330元,三级:225元,四级:150元,五级:105元、六级:75元。
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按土地证记载面积乘以住房所处土地级别对应的定额标准计算。
详细情况请向洛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联系电话6511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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