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收取这部分费用的时候,我可以要求开具发票吗?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17-03-20 15:31:59
网友您好!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请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根据以上文件及您描述的情况,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关于发票违章行为,建议您拨打河南国税热线12366-1进行举报投诉,同时提供相关凭证以便查处。
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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