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杜康大道最西段某“曾经是县城重点工程”的小区,这个采暖季我们小区因为支持县里面大气污染防治没有供热。就何时供热问题,有业主咨询过小区开发商,对方表示不清楚。
我想问,我们小区的自有供热设备当初是不是经过环保局审批的?如果自有采暖设备不能继续使用,请问2017年采暖季能集中供暖吗?
希望环保局能给我们广大的业主一个说法,我们小区的居民每家每户都投入了不菲的暖气装修资金,如果暖气设备不能继续使用,造成是损失该找谁来弥补?
大家都是上有老下有小,在冰冷刺骨的冬季都能体会到“寒号鸟”似的呼唤,希望我们的政府部门能真正的执政为民,脚踏实地,为老百姓多办实事,而不是拿老百姓的利益来粉饰自己的顶冠花翎!
希望能兑现对全县父老乡亲的承诺“县供暖、供气工程:供暖工程建成后达到55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供气网络建成后实现汝阳县城区及部分乡镇供气。”而不是凭空的展望!
希望给一个有规划、有时间节点、有执行方案的回复,不要再“任性回复”而被“洛阳网”点名批评了!
回复部门:汝阳县 2017-03-13 09:40:48
网友您好:
收到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安排专人调查落实。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天伦嘉园小区业主自己安装有暖气设备,但需要小区物业或开发商与热力公司对接,满足供热需求,本年度就可以实施集中供暖。
汝阳县城管办
2017年3月22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