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偃师市迎宾公寓北院与偃师市热力公司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将热力二次加压站建在居民楼下,噪音严重超出国家规定的指标(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但实际上超标的情况十分严重:供暖噪音影响休息,每天晚上卧室已不能住人。小区住户多次向偃师市热力公司和小区管理反映,让他们做降噪处理,均没有结果。给偃师市环保局电话投诉也没有回音。日前,偃师市信访部门与热力公司在没有到现场查看的情况下,就让业主与公寓管理沟通,这纯属推诿。热力公司你是服务盈利单位,明知道加压站有噪音污染,在没有调查落实的情况下就让小区加压站建在居民楼下。我想问一问站也让你建了,你该挣的钱也挣了,你该不该为住户处理一下噪音?下一步,如果不及时尽快的解决噪音污染,我们将逐级讨要说法。
回复部门:偃师区 2017-03-06 08:41:44
网友您好!偃师市迎宾公寓小区内部供暖设施由小区住户自行筹措资金建设,产权属于小区热用户所有,小区换热站房建设位置、供暖设施的管理维护等工作均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2016年8月3日,该小区向华润热力公司申请用暖,经过双方多次协商,当年11月12日签订《供用蒸汽热力合同》,热力公司开始向小区供应蒸汽。
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噪音问题,已通过信访渠道进行协商解决。3月13日下午,偃师市公用事业局召集热力公司、迎宾公寓北院小区供热站房管理人员及信访人等召开协调会,建议小区供热站房管理人员采取必要降噪措施,同时继续与信访人就供热站房降噪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力争拿出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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