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反映收费问题。我单位已要求该公司出示收费依据,并已将此收费问题告知物价部门,建议物价部门进行调查。
二、我单位近期将进入该小区对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1、半个月过去了暂没见到出示收费依据,能否烦请贵单位要求在小区公示栏、楼栋门口A3纸正式公示,并将公示照片备案;
2、半个月过去了,也没见有调查。能否烦请贵单位联合物价部门将调查结果在小区公示栏、楼栋门口A3纸正式公示,并将公示照片备案;
三、关于地暖问题。由于该小区地暖设备属小区配套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可根据自身需求采取自管、委托他人代管和物业公司管理,地暖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既然我们业主所有的供暖设备,地暖费用不低于市政标准反而高于市政标准,同事物业管理严重不到位,导致经常故障,能否要求停用地暖,改用市政地暖;在减去物业麻烦的同时,减轻我们业主的暖气费用,并提高供暖效果。如果能改的话,怎么改?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17-03-03 17:37:57
关于“再问洛宁县中弘新天地小区大唐物业问题”的回复如下:
关于网友再问洛宁县中弘新天地小区大唐物业问题的投诉,我单位已于3月3日收悉,经与物价部门联系,定于下周联合对该小区实施全面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为了更好处理网友所反映的问题,请网友与物价部门及我单位联系。联系电话:15838817609。
洛宁县房地产管理所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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