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工作的通知》(洛发改收费〔2013〕11号)的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实际在园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保育费、住宿费。当月在园时间不足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的,按半月退费,超过一半的不退费。洛阳贝贝幼儿园超过三天按照半月计算托费,新区滨河南路幼儿园超过一天就按半月算,至于学费统统按学期六个月缴纳。类似的情况,目前几乎所有幼儿园都有发生。教育局对这种普遍违规现象,监管不力或者根本就在纵容。
教育局 洛阳市 退费 收费 幼儿 违规 保育费 超过 计退 托费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7-02-27 16:27:32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幼儿园收费问题请您直接向发改委投诉。 洛阳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7日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