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媳妇在洛阳第六人民医院住院待产,办住院手续的时候我咨询工作人员,当前我们是城镇居民医保,但是从(后天)2017年开始我们社区统一交了新农合 应该怎么办入院手续?工作人员说先办自费吧,等生完孩子拿着资料再去办。
2016年12月31日媳妇顺利生下孩子,2017年1月6号办理完出院手续以后开始着手报销事宜。回到户口所在地汝阳县,先去的社保,因为当初办入院手续的时候是2016年12月30号 按照入院时间我们还是城镇居民医保状态。资料全部整理完毕交给工作人员以后,工作人员给了我一张单子,说等到单子上的日期当天会把报销金额打到我银行卡上。二十天后,又接到汝阳社保局电话说我们的情况报不了,说2017年的医保查不到我们的名字,我说既然报不了为什么当初递交资料的时候不去审核清楚?资料递交上去二十多天了才告诉我报销不了?!这中间干嘛了?我们2017年交的是新农合,但是我们入院时间是2016.12.30日,16年我们交的有城镇居民医保,在保期内为什么报不了?工作人员告诉我,按出院时间为准!
为此,我又专门跑回去把我的一套资料从社保局拿走以后,又去找汝阳县城关卫生院新农合报销窗口,工作人员也很热情,但是依然报不了,说我们的情况很复杂,既牵扯到跨年问题,又牵扯到跨保险险种问题,目前县里面还没有对策。最后,我有几个问题,不管跨什么险种,我2016年和2017年我交的都有保险,只是险种不同而已,我钱一分不少的交,到最后却因为一句“跨年又跨险种”而导致报销不了?这是为什么?能不能给个明确的答复?到底什么时候能报销?我应该找哪个部门?社保和新农合能不能不要互相推诿?
回复部门:汝阳县 2017-02-24 15:38:39
网友您好:
收到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安排专人调查落实。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2017年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合并统称为“城乡居民医保”,但原城镇居民与新农合的人员、机构、医保基金尚未合并运行。依据您反映的情况,情况特殊,经请示上级,现予以从医保基金报销处理。
汝阳县社会保险中心
2017年2月28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