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7-02-23 15:02:23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洛新产业集聚区调查反馈如下:洛新区孝水村委西滨河花园项目的土地性质明确为商业用地,新安县规划局已经出了技术规划要点,正在土地局进行地价评估。洛阳锦域置业有限公司已经交纳了土地出让金。现在正在办理土地证,土地证办理完后接着办理其他相关证件。
网友279856 2017-02-24 11:25:10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相关部门调查反馈如下:关于反映不提供发票问题,经地税局调查,洛新开发区滨河花园位于新安县洛新开发区,是洛阳锦域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该纳税人2011年1月办理税务登记,号码为410323687117773,法人是张志强,由于滨河花园无法提供《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28号)第三条第三款和第九条的规定,不符合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故无法办理发票领用手续。关于当事人反映滨河花园五证问题,经房管局调查,滨河花园小区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经国土资源局调查,目前,该公司已将办理土地证前期的相关资料提交国土局并已作出评估,该公司负责人正在积极协调所需资金事宜,待资金到位后,国土局将依据出让土地挂牌相关流程尽快给予办理用地手续。经规划局调查,洛新滨河花园小区于2013年6月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这是 2016-02-15的回复,看看到现在还是啥也没有。政府打掩护,开发商涉嫌欺诈,造成国有土地流失和国有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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