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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洛新滨河花园二期项目土地使用性质问题

    你好,关于洛新区孝水村委西滨河花园项目土地之使用项目,新安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上明确写着次项目为新型农村社区,并不是开发商当时宣传的商品房70年大产权,然后我又看到新安县的官方回复说正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在办土地手续,为此我又疑问,此滨河花园项目土地使用到底真相是怎样的?请政府部门给与明确答复,到底是商品房?居民用地?还是新型农村社区房屋?请明确答复还我们老百姓以明白

    游客 2017-02-23 评论6 浏览2440 编号 20170223133148145 [新安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7-02-23 15:02:23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洛新产业集聚区调查反馈如下:洛新区孝水村委西滨河花园项目的土地性质明确为商业用地,新安县规划局已经出了技术规划要点,正在土地局进行地价评估。洛阳锦域置业有限公司已经交纳了土地出让金。现在正在办理土地证,土地证办理完后接着办理其他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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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本案是哪个律师事务所,说一下联系方式呗,我也需要请律师,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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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相关部门调查反馈如下:关于反映不提供发票问题,经地税局调查,洛新开发区滨河花园位于新安县洛新开发区,是洛阳锦域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该纳税人2011年1月办理税务登记,号码为410323687117773,法人是张志强,由于滨河花园无法提供《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28号)第三条第三款和第九条的规定,不符合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故无法办理发票领用手续。关于当事人反映滨河花园五证问题,经房管局调查,滨河花园小区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经国土资源局调查,目前,该公司已将办理土地证前期的相关资料提交国土局并已作出评估,该公司负责人正在积极协调所需资金事宜,待资金到位后,国土局将依据出让土地挂牌相关流程尽快给予办理用地手续。经规划局调查,洛新滨河花园小区于2013年6月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这是 2016-02-15的回复,看看到现在还是啥也没有。政府打掩护,开发商涉嫌欺诈,造成国有土地流失和国有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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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说的不对吧,滨河花园小区政府回答就是在孝水村委会西隔壁,开发商16年才开始办理土地使用问题,希望最后能有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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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堤雅居真名才叫滨河花园,孝谁村的滨河花园实际在房管部门是没有登记的,香堤雅居楼栋的标识牌就是滨河花园。你可以去房管部门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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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照新安县回复说在办理相关证件,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那房子就是商品房了吗?如果是新型农村社区房屋能办下各家的房产证吗,能过户交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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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安县回复的真是笼统,到底是怎么样的你们不知道吗?怕是政府开发商是一伙的吧,买房子的老百姓都蒙在鼓里,买房时说大产权商品房,正面回答问题政府有什么不敢做的吗?还是怕得罪人呀,看来得向上级放映问题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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