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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升龙广场C区8号楼未批先建,无证售房

    你好,我是2016年3月底在升龙广场购买的升龙广场C区8号楼的房子,当时购买时售楼部也没有说证件不齐,说是2016年8月交房,后来一推再推,一直推到现在,到2016年10月份时说是只办了土地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证的三个证一直未办,属于未批先建,蒙蔽业主无证销售房子,老百姓辛辛苦苦挣的钱压到那里,没有预售证,升龙广场却不交房,希望领导为我们做主,解决这个问题。

    游客 2017-02-17 评论0 浏览2984 编号 20170217170722240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7-02-20 08:40:51

经系统查询,升龙广场C区8号楼开发公司未向我局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诉求人所反映的问题,是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私自售房,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诉求人可持开发企业违规销售的证据到我局房产监察大队据实举报,举报电话:63205037。 诉求人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已电话告知诉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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