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我现户口是老城区辖区工农村村民,出嫁前原籍老城区邙山镇某村;
家中有几块宅基地,分别在母亲、大哥、二哥名下,母亲名下的房屋年久失修,多年没有住人,年前家里商量将母亲名下宅基地由我出资建房,由母亲居住,房屋由我继承;
请问以现有政策非本村集体村名是否能够继承本村的房屋及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房屋能否由外村子女继承?
宅基地 房屋 老城区 名下 继承 母亲 村民 集体 农村 住人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17-02-20 09:05:5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老城区土地局进行办理。经了解,其母亲名下的宅基地,可以由子女出资翻建,但仍是其母亲的宅基地,房屋的继承权由宅基地的使用者决定。如需要更详细的答复,请携带该《宅基证》、身份户口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老城分局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好评数0
差评数0
网友361148 2017-02-25 10:56:11
回复呢
顶+1 踩+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