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看见在小区门口贴的关于宫城区建设的公告,划定了范围,并且说是不允许再进行建设。但现在在宫城区范围内有新建的工程,是否合乎规划?
回复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7-02-17 16:18:49
尊敬的网友:您好!2011年12月市名城办下发《关于隋唐城一区一轴项目规划范围内在建及待批项目暂停进行的通知》。2015年3月文物部门影响评估结论:经考古钻探和局部试掘工作,在洛浦金苑项目工程区域内没有发现重要文物遗迹现象,建议该项目建筑高度控制在15层以下。2016年洛阳市第一次旧改例会和市规划专题会研究同意该项目建筑高度按50米控制,且不超过凯旋路路北建筑高度等。市建工集团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属违法建设行为,我局早已立案查处,并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建工集团不服,目前已向市政府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法制办正在复议审理中,复议决定未下。若处罚结案,市建工集团向我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我局将按照法律和技术规定的要求及群众的意见统筹考虑,并上报市政府审定。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