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去外地时生病了,在当地住院了,当时看病的费用回来后怎么用个人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在那里办理?谢谢!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2-17 16:05:29
网友你好:
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市外就医报销业务办理参阅以下网址内容:http://haly.si.gov.cn/plus/view.php?aid=262。
1.办理范围
⑴参保人员因公出差、外出学习、探亲期间患急性疾病住院的;
⑵因特殊原因参保人员没有在我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
2.所需资料
⑴出院证或出院诊断证明;
⑵加盖所住医院公章的医疗费用汇总清单;
⑶住院费发票;
⑷加盖所住医院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含医嘱部分);
⑸医疗IC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⑹所在单位证明。
3.办理程序
⑴参保人员或委托他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监督科办理审批手续,地点:开元大道286号洛阳会展中心B区2楼社保服务大厅17、18号窗口;
⑵向医疗费用审核科递交报销资料;
⑶医疗费用审核科审核报销。
4.注意事项
凡未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而自行转诊、自找医院、自购药品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