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洛阳市洛龙区丰李镇的村民。村里原来卖地所得款项按福利的形式发放给每个人500元。本身是好事,但是中间出现了这种情况: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个福利。村民无非就是男方和女方两种。凡是女方外嫁的但是户口在本地的(包括孩子的也在本地的)统统按一女方个人发放。凡是男方已婚的不管孩子有没有户口的均按家里人口放发。之后过年的时候又一次发放福利又是按照之前的标准发放。发放福利的村委放出话:以后不管什么就按这个标准发放。
关于这个问题:很多村民上镇政府去反映问题,得到的答案是:他们想给谁发就给谁发。
我想咨询一下:
1,有没有什么依据可以,如果按名下有责任田的话,才能享受这个福利的话,为什么没有责任田的人也能享受福利?
2,如果按户口的话,为什么女方的孩子没有福利,而男方有,是不是发放福利有重男轻女之说?
3,反映这个问题,为什么村委这样回答?
所以,关于我提出的问题,请给我一个合理的参考依据。谢谢!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7-02-20 15:54:46
网友您好:
经查,该村集体土地赔偿款方案是由村两委分别召开党员大会、村两委会进行讨论,并由小组组长入户及发布公告征集群众意见,最终确定发放范围并进行公示。如有疑问,可到村委会进行反映。感谢对我镇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丰李镇政府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