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灵山景区停车场无收费价格公示牌,收费10元,是否合理?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17-02-13 16:08:46
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该停车场为自主经营,新进员工没有按照收费标准正常收取。我单位已提出严厉批评并制止该行为,要求灵山寺主景区停车场负责人当面对投诉人道歉并进行了双倍赔偿,已取得了投诉人的谅解。我单位现要求停车场责任人立即整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以下三点:一、灵山寺景区停车场负责人必须写出书面检查。二、扣除当事收费人员半个月工资,并予以批评教育。三、立即对全体收费人员进行培训,并加强日常管理,坚决杜绝今后再发生类似现象。
宜阳县灵山管理处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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