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皇朝丽苑3号楼2单元1104业主,我要投诉我们家暖气不热,我们家在没开暖气之前室内温度是15度,开完暖气温度是16度,只上升了一度,投诉到热力公司,热力公司说是物业的问题,是当时开发商建造设备出现故障,跟物业联系,物业又推脱是热力公司的问题,不是他们的责任,双方都是相互推脱,无人解决!问物业供暖出水温度是多少?物业说是50~60度左右,但我们家出水温度最高只有40度左右,物业又说这是正常,我们在家已经冻得感冒了,让物业上门看看,物业说不能确定时间,态度也极其恶略!一直在说16度符合国家规定,不给处理!但是我家不开暖气就15度,开完暖气只高了一度,这我觉得不合理吧!那还不如不交暖气费呢!本身就是水温达不到,还在这里强词夺理!我希望有关部门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不要在这里相互推脱,把暖气不热问题处到位!不要在叫我们业主交着暖气费享受不到应有的暖气温度!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17-02-09 10:57:0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物业办进行办理。经了解,该小区的暖气属热力公司直供,经物业服务企业与热力公司协调,现已疏通热力管道,恢复正常供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