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领导:
你们好,又到了大家开心过年,我们熬夜加班、无休止的值班时候了,说心里话,成为一名医生很荣幸也很心酸,繁重的工作被社会和家庭的不理解有时候会感到很失望,今天就说点简单的话题吧。
您作为管理者,不断给我们设定制度、要求,不断规范各种行为,那么言听计从。同时我认为作为被管理者,作为系统中的一员,我们都应该算做你们的家人了。那么除了各种制度和要求之外,能不能为什么争取应有的加班值班费的权利呢。
法律已经明确,节假日加班不能够以调休作为冲抵,并且在其他城市,加班费已经是按法律规定正常发放,据调查了解,洛阳市各大医院却仍游离在法律之外,没有正常按要求足额发放加班费。
能否以正式文件的方式来确定我们应该享受的权利,谢谢!
提前祝大家春节快乐!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7-01-20 17:11:07
网友您好:
用人单位都应该按照《劳动法》中关于加班和加班费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洛阳市卫计委
已与诉求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就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释。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