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6-12-15 10: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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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夫妻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自主安排生育,实行免费登记制度。生育前进行登记即可,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可到夫妻双方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办理。
洛阳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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