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6-10-27 08:37:33
网友:你好!
现就你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洛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洛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细则》文件规定,2009年12月1日以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应按照120元/平方米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暖气(热力)初装费、燃气初装费停止征收。2009年12月1日以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原有建筑,在办理供热、供气等入网手续时,由热力公司和燃气公司在不超过原标准范围内与用户签订协议,由供热、供气企业自行收取。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