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海19城的开发商不给退钱,我和开发商签了协议退房,说是15天首付房款退回给我们,现在已经推脱2个多月,都不给退,找开发商他一直说没钱,说政府拿他们钱不给,所以他们没钱给我退,他把责任推给政府,我就想问问政府部门是这样吗,已经延期2个月也没有退下来,希望政府部门能够管管这些无良的开发商。还我们百姓一个公道,谢谢!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6-09-28 11:38:51
经查,“瀛海十九城”项目,开发公司未向我局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诉求人所反映的问题,是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私自售房,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诉求人可持开发企业违规销售的证据到我局房产监察大队据实举报,举报电话:63205037。诉求人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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