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伊滨区只给二胎产假3个月

    因为国家政策,今年二胎较多,所以伊滨区教育部门没有执行河南省的98天+3个月规定,而是只给二胎3个月,这样合理吗

    游客 2016-08-12 评论11 浏览5155 编号 20160812090346738 [卫健委]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6-08-12 10:51:57

网友您好: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省人大通过发布的地方法规,河南省的所有单位都必须执行,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16年5月27日起施行,应以省人大的公告为准,各单位应按新条例来执行。
                                                                              洛阳市卫计委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第一胎,私人企业单位也是三个月产假怎么办?

    +1 +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