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民政局 2015-06-23 19:32:50
“俏俏湖”网友: 您好!
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双方当事人可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向偃师市婚姻登记处,或者伊滨区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结婚证。
到偃师市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处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到伊滨区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当事人需先到偃师市婚姻登记处取得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提供给伊滨区婚姻登记处进行补领。
偃师市婚姻登记处办公电话:69698169;伊滨区婚姻登记处办公电话:69690366。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洛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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