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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在2011年结婚,老公户籍在山东烟台,我户籍在洛阳西工,结婚证是在烟台领取的。如今在洛阳开具初婚未育证明时被拒绝,原因是没有档案。请问我们如何在计生办建立计划生育档案?办理档案多久可开具初婚未育证明?
档案 初婚 户籍 结婚证 开具 烟台 计生办 洛阳 西工 证明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2-03-23 17:01:56
夫妻双方结婚后应及时纳入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新婚夫妻凭结婚证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建立档案,并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属流动人口并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可以由居住地进行计划生育管理并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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