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当前位置:首页>报网调查
  • 报网调查

灵活就业人员可否缴存公积金?记者为您打探

2017-11-16 09:06:39

  【居民反映】

  洛龙区鸿儒社区居民卢先生:我今年27岁,户口在新安县,目前在洛龙区经营一家餐馆,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以我目前的情况,可否自行缴纳住房公积金?

  【记者采访】

  “按照我市现行政策,凡已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或取得我市居住证的非常住人口,在我市稳定就业且有合法经济收入的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不含与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享受我市正常缴存职工的各项权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科相关负责人说,符合上述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简版《个人信用报告》和近6个月的银行流水记录,非我市常住户口居民还需携带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意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手续。

  该负责人说,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由缴存比例与缴存基数相乘得来,其缴存比例为20%,缴存基数为我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居民在我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需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可贷额度与个人实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缴存年限挂钩,在办理这项业务前,可到该中心进行具体核算。(洛阳晚报记者 刘心)

  • 问题热榜
  • 其他人还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