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8月23日下午于栾川养子沟游玩,当天下午入住养子沟梨花庄园58号龙骏宾馆,8月24日晨8点左右上厕所后欲将厕所推拉门关上,正常使用时玻璃推拉门突然爆碎,伤及本人右侧上臂及下肢多处,右前臂多处玻璃划伤,事后我们本着宽容的态度要求其承认责任,并赔偿损失,本人系外科医生,伤及左上肢已严重影响手术,操作等各项工作,声称宾馆总经理的人先是不断打电话拖延时间,又以其老板是检察院的相威胁,不愿赔偿,后我们一行人要求查看其相关营业许可证,税务证,消防安全证,设施质量检查证明,均未能提供,我们结账后索要发票,其所谓发票在洛阳税务网上查询不到,且发票上所属单位于此宾馆无半点关系,假发票确实无疑,以上所有过程均有录音及照片为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试问是哪个领导开的宾馆,如此蛮横,置游客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顾,如此三证全无的宾馆是如何在风景名地开业经营的,游客受到的伤害为何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请相关部门彻底查办,本人可以不要赔偿,但一定要还百姓一个公道,不然必将告到底
回复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旅游) 2014-08-26 12:07:43
您好!您的投诉收悉,现转交栾川县旅游工作委员会调查处理,回复后再次回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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