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40508084425281

常绿林溪宸院销售欺骗老百姓

网友1478120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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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虚假宣传。当日看房销售简单介绍了房子的大概1.诱导交定金。当日销售说交一万元意向金,找领导申请优惠。说如果价格不合适或者不想要可以随时退还,现在直接告知不能退,也没有订单就只有一张收据,严重存在欺骗老百姓。2.流程不合规。此销售未先查本人征信,就收取一万。本人没有工作,也无还款能力,收入证明无公司盖章。销售说可以想办法给我盖章。存在骗贷行为。3.此销售态度恶劣,该公司领导一直拖着不处理。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骗贷,诱导诱骗行为导致我交了一万元。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调查解决此事。经协调,双方按照签订的合同(协议)条款约定执行。若有异议,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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