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呼声
  编号:20240507135347935

对吕店镇供电所所长的投诉

伊川乡音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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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段新庆,伊川县吕店镇符村十七组村民,现在,我代表本村民小组十六户分布式光伏发电家庭,对吕店镇供电所所长进行网络投诉。投诉其工作态度蛮横,不虚心、及时解答发电户提出的工作疑问,没有向光伏发电户适时宣传行业形势,对需要采取的限发电行动,违背了公开,公正,平等的工作原则;对轮停措施没有很好执行,导致部分发电户运行不停,部分发电户长时间停运的不合理局面。

我们村民个人在政策的号召下,自己投资,按工作程序进行了报备,联网等实行绿色发电,目的是为了自身获利生活。如今,吕店镇供电所的不合理举动,对我们数万元投资户的利益造成了直接损害,其行为已经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此我们进行网络投诉。

  回复部门:伊川县
网友您好:经吕店供电所孙旭良调查核实:实际情况是:客户对光伏限电调峰政策不认可。客户认为是吕店供电所执行光伏限电不合理,故对吕店供电所进行投诉。工作人员向客户解释,因近期全省新能源消纳供需失衡,为了保障电网线路设备的安全运行,确保广大用电客户的正常用电及用电质量,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通知》(豫发改新能源【2023】545号文件有序开展全省低压分布式光伏“群调群控”,根据所在台区光伏客户反向负载率超过80%的光伏执行轮停,有序发电。光伏调控时间和时段不固定,是根据全省发用电情况灵活调节,发电量大于用电量时会进行调控,所有低压分布式光伏用户均需接受统一调度,所以供电公司不承担实施调控造成的损失。河南省发改委发布的《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通知》(豫发改新能源【2023】545号文件,在省发改委网站进行公示,供电公司通过统一给光伏客户发送短信、营业厅、村庄进行宣传。工作人员已向客户解释说明,客户已明白无异议。伊川县供电公司2024年5月14日

1名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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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乡音
官网领导好:应吕店镇电管所的邀请说明,投诉人段新庆,曾用名段新庄,为了回复出现姓名不一致的情况,特此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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